王卓超

[近现代] 公元1911年-公元2002年

王卓超同志生平(1911-2002)

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、久经考验的忠诚的共产主义战士,江西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,离休老红军、长征老干部王卓超同志,因病医治无效,于2002年1月4日5时40分在南昌逝世,享年92岁。

王卓超同志1911年1月出生于江西省寻乌县留车乡黄富岭上王村。1929年参加农民协会,1930年10月在家乡参加武装赤卫队,先后在乡武装赤卫队、区中队、乡苏维埃政府、县苏维埃政府政治保卫队、红七军团经理处工作。1933年6月光荣加入中国共产党。1933年7月至1936年11月,先后在红三军团保卫局、红一方面军保卫局、西北保卫局工作。1936年12月至1946年6月,先后担任延安市公安局治安段长、局长,中共延安市委委员、常委,中央党校二部保卫人员训练中心主任。1946年至1949年5月,任东北局合江省公安处处长,后改任公安厅厅长,中共合江省委委员。1949年5月,南下到江西工作,任江西省赣州专署公安处处长,中共赣州地委委员。1949年11月至1954年3月,任江西省公安厅厅长兼江西省检察署检察长,中共江西省委委员。1954年4月,任江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、省委政法部部长、省委政法领导小组组长,中共江西省委常委。是江西省第一、二、三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中共江西省第三、四、五次党代会代表。1985年1月离职休养。

王卓超同志的一生是把毕生精力贡献给共产主义事业的一生,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一生,是为中华民族的解放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奋斗不息的一生。

在革命战争年代,王卓超同志参加过第四次、第五次反围剿的多次战役,战斗中,他机智勇敢,坚决执行上级命令,胜利完成了组织上交给的战斗任务。1934年,作为红三军团保卫局预审员,他随红军参加了举世闻名的二万五千里长征,在长征途中,他白天随部队行军作战,晚上审问战俘或处理有关案件,工作非常艰苦、紧张,为稳定军心、保卫红军的胜利成果,做了许多有益的工作。王卓超同志在担任延安市公安局局长期间,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、西北局和延安市委的指示、命令,认真履行职责,为保证党中央机关和毛主席等中央-的安全和延安社会治安,做了大量的艰苦细致的工作。在担任东北局合江省公安处长、厅长和江西赣州专署公安处长期间,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积极发动群众开展反奸清算、肃清土匪、土地改革运动,为当地的政权建设,做了许多卓有成效的工作,受到上级组织的充分肯定。在长期的革命战争中,王卓超同志革命意志坚定,不畏艰险,不怕牺牲、英勇顽强,浴血奋战,经受了革命战争年代的考验,为中华民族的解放和中国人民的解放事业作出了重大贡献。

新中国成立后,王卓超同志先后担任江西省公安厅长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、省委委员、常委职务,在参加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中,他革命事业心强,工作积极负责,敢于坚持原则,处事稳重、果断,为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,发展我省经济、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,呕心沥血,出色地完成了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。党中央1959、1961年在庐山召开重要会议的日子里,他在省委的直接领导下,具体主管安全保卫工作,严密部署,狠抓落实,确保了毛泽东、刘少奇、周恩来、朱德、邓小平等中央-和与会代表的安全。1965年毛主席重上井冈山和1962年朱德委员长来江西视察时,他负责安全警卫工作,保证了中央-的安全。在他担任省公安厅长、省政府副省长、省委政法部部长、省委五八小组长、省委政法领导小组组长期间,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、省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,在土地改革、镇压-、肃反、巩固地方政权;在加强全省公安、检察、法院和民政部门的组织建设与干部队伍建设;在打击犯罪,保护人民,维护全省社会治安秩序;在做好防灾救灾、优抚救济工作;在支援、保卫我省工农业生产安全,保卫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,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,作出了突出贡献。

王卓超同志离休后,仍然非常关心国家大事,关心江西的改革开放、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的发展。他坚决拥护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第三代党中央领导集体,在思想上、政治上、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。他努力学习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,学习江泽民同志关于“-”的重要思想,坚决拥护党的十四大、十五大精神,在大是大非面前,立场坚定,旗帜鲜明。作为一名老党员,他积极参加离休支部的各项政治理论学习和组织生活,热情支持离休支部的工作,处处起模范带头作用。特别是在我省召开第十一次党代会时,他作为一名特邀代表,不顾年事已高,身体不好,自始至终地参加了这次会议,会议期间,他积极为我省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建言献策,热情支持省委、省政府的工作,表现了一个共产党员对党和人民的赤诚之心。

王卓超同志在70多年的革命生涯中,对党和人民无限忠诚,对共产主义的信念坚定不移。他组织原则性强,顾全大局,一切服从党的安排,从不计较个人得失。他襟怀坦白,立党为公,光明磊落,廉洁奉公,艰苦朴素。他作风正派,严于律己,宽于待人,对家属子女要求严格,表现出人民公仆的本色。

王卓超同志虽然逝世了,但他为共产主义理想,为中华民族的解放事业,为建设繁荣富强的社会主义奋斗终身的革命精神,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高尚品德,艰苦朴素,忘我工作的优良作风将永远铭记在我们心中。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,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,认真实践“-”重要思想,大力弘扬井冈山精神,解放思想,坚定信念,加快发展,为实现江西在我国中部地区的崛起,开创江西更加美好的明天而努力奋斗,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六大胜利召开。

同年(公元1911年)出生的名人

江寿田 (19112006)湖北省黄冈市麻城市
宫维桢 (19112002)山东省烟台市莱阳市
徐立树 (19112002)河北省廊坊市安次
欧阳惠林 (19112009)安徽省池州东至县
徐明清 (19112008)山东省淄博市

同年(公元2002年)去世的名人

宫维桢 (19112002)山东省烟台市莱阳市
徐立树 (19112002)河北省廊坊市安次
吴士友 (19302002)河北省廊坊市三河
屠家骥 (19272002)浙江省嘉兴
周衍松 (19222002)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
黄顺兴 (19232002)台湾省彰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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